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推动钢铁行业降本提质增效八条措施》的通知
唐政办字〔2024〕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推动钢铁行业降本提质增效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16届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1日
唐山市推动钢铁行业降本提质增效八条措施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钢铁行业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下钢铁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促进钢铁行业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融资增信服务支持。市政府会同各县(市、区)成立钢铁企业帮扶金融工作专班,协调金融机构,强化资源配置,制定“一企一策”融资方案,系统化解决钢铁企业融资增信问题。对接协调各金融机构,推动我市更多钢铁企业成为总行级客户。用足用好国家转型金融政策,指导钢铁企业编制转型方案,积极争取各大金融机构转型金融支持,延长企业贷款周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部门:人行唐山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唐山监管分局)
二、突出A级企业正向激励。动态更新环保绩效A级企业正面清单。在申报和安排使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科技研发等方面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时,对A级企业予以支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A级企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违法行为实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非故意不罚。(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成立钢铁企业整合重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融资、土地、财税、股权交易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企业转型发展中的问题。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建设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市级层面在用地等方面统筹支持,所在县(市、区)参照钢企搬迁政策,一企一策给予相关支持。支持在细分钢铁市场中具有主导权的专业化企业在市域内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打造钢铁产业生态圈。(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四、多措并举降低物流成本。在铁路运输“量价互保”、“一口价”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国铁集团对我市钢铁企业大宗物料运输给予更优惠措施。建立港口作业包干费用谈判议价机制,积极协调港口企业,在现有港口作业包干费收费标准下给予1%—5%优惠。探索实行货物港务费阶段性优惠,在港口吞吐淡季减收货物港务费。(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
五、全面开展精益生产诊断。集中组织开展钢铁企业经营管理精益诊断活动,邀请专业咨询机构及行业专家,每半年对我市钢铁企业开展一次提质增效系统诊断,围绕技术装备、产品结构、创新能力、节能与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精准把脉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帮助企业实现精益生产、降本增效、规范管理。发挥唐山钢铁协会等协会团体作用,为企业精益诊断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指导,在平台搭建、管理咨询、谈判议价、行业交流、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作用。(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六、支持企业产品结构优化。支持企业申报燕赵钢铁实验室专项项目;支持钢铁企业牵头组建省、市级创新联合体,优先支持钢铁行业创新联合体成员企业申报省战略性技术项目和创新应用场景项目。强化专利转化相关激励政策的细化落实。支持钢铁企业依托新产品、新技术孵化科技型公司,对孵化的新企业优先支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对钢铁企业新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指导服务,优先予以能耗指标保障,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国家和省级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对已建成项目实施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的,在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方面予以支持。支持钢铁企业开展“光伏+储能”自备电源建设,企业消费绿电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考核。钢铁产品出口企业优先提供绿电供应。〔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供电公司〕
八、支持交流互鉴人才培养。每季度邀请国家级钢铁行业科研院所、团体协会等高端机构专家来唐互动交流,加大对我市钢铁企业高层服务指导,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科学指引。每年组织钢铁企业负责人到国内外先进企业交流学习。开办钢铁产业培训班,对钢铁企业中层骨干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推动钢铁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